中建西北院主编的两项设计标准获批发布

发布日期:2023-12-01
【字体:打印

  近日,中建西北院主编的《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标准》(DB 61/T 5066-2023)和《寒冷地区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T/CECA 20039-2023)两项标准获批发布。

《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标准》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19〕11号)中明确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制定符合区域实际的农房设计和建设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加强对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提出按照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节能降碳等要求,制定和完善农房建设相关标准。

  本标准是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的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编程过程开展了大量调研与研究工作,创新性的增加了“绿色低碳”章节,提出相关绿色低碳设计规定。考虑到农村地区老年人居多的现状,本标准提升日照设计标准:规定农村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我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和推动农村地区农房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寒冷地区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寒冷地区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积极贯彻落实农村清洁供暖和“双碳”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果,它立足于农村基本现状,推广适宜建筑节能技术,改善农村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

  本标准在提出了适应寒冷地区农村分室间歇供暖特点的内围护结构热工要求以及农村居住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方法,提出了寒冷地区农村居住建筑供暖能耗计算方法,以及适宜的被动式建筑技术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措施,为有效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能效水平提供了有益参考。


编辑:周静 审核:李杰

中建集团微信

西北院微信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中建西北院纪检监督举报  |  账款拖欠事项信访投诉公告

Copyright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10180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545号

中国建筑办公信息系统
中国建筑移动办公系统
验证码:
CA登录  CA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