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陕办发[201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征求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安区滦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项目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东北部,西邻西沣南路。
3、建设单位:西安秦沣美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滦镇重点示范镇安置用房项目购置及改造提升、安置房东侧区域新建保障性住房两部分,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96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5555套。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新建部分,共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67套,总建筑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停车楼、幼儿园、商业、居民服务建筑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即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
四、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阎工 联系电话:029-68519134
电子邮箱:158614216@qq.com
特此公示。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